近日,县公安局桃花江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公然侮辱他人案,违法行为人胡女士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




  事情追溯到今年年初,辖区某村村民胡女士与同村村民吴女士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双方争执不下。胡女士心生怨气,为发泄不满,她选择在村里成员众多的微信群中通过发送语音的方式对吴女士进行公然辱骂,其言辞激烈并造成了不良影响。

  吴女士报警后,桃花江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调取微信群聊天记录、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很快查清了违法事实。面对确凿证据,违法行为人胡女士对自己在微信群内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对胡女士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县公安局在此提醒:很多人不知道公开侮辱他人不仅是道德问题,还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无视法律、肆意妄为“按键伤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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