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江交警快速查处了一起性质特殊的无证驾车肇事案件,成人随意借车、多名未成年人轮番驾车上路,期间还引发单方交通事故,涉事人员悉数被依法处罚。

  5月30日,尚在实习期的19岁万某在益阳租借新能源汽车后驶入桃江城区。万某明知16岁张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依旧违规把车辆交给对方上路兜风。同行的刘某盛、陈某泰、张某健三名未成年人想要轮流开车遭拒后,刘某盛匿名致电桃江交警举报无证驾车,因报警信息笼统,民警一时无法落地核查。受举报施压,张某被迫陆续将车辆交由几名未成年人轮换驾驶。


事发现场监控截屏


  6月1日凌晨3时04分,14岁张某健驾车途经桃江县城资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因超速行驶、操作失误,车辆冲撞路边交通指示牌,造成车辆、公共交通设施双重损坏。事发后,车上人员四散逃离,张某健则私自将损毁指示牌藏进后备箱,驾车逃离现场。

  当天上午9点,万某在租赁公司工作人员陪同下主动到桃江交警一中队投案,交代出借车辆、车辆肇事相关事实。办案民警结合此前匿名报警线索,依托路面监控、行车轨迹逐一查实张某健、刘某盛等四名未成年涉案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各当事人监护人到场协助调查,完整固定全案证据。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吴伟明介绍,这起案件情节特殊,机动车驾驶人明知无证驾驶违法,依然违法借车给未成年人;几名未成年人不仅无证大胆驾车上路,而且肇事后不报警、不处置、反而藏匿损毁设施并驶离现场,完全漠视法规与公共安全。

  依据交规,万某因把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鉴于主动自首,被处以1000元罚款;四名未成年人均因无证驾驶,各处罚款1000元。办案民警对四名孩子监护人严厉批评,压实家长监护与安全教育责任。经事故责任认定,张某健负事故全部责任,其家属正洽谈车辆及路产损失赔付。

  

📌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官网
本文仅用于便民公益信息分享,无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